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
和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设区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厅、局、企业)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激励全省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为加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江苏省总工会决定,2022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江苏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江苏省五一劳动奖包括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和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省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及驻外机构;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上述单位的中国籍员工(含港澳台人员);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授予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公益等事业发展,在江苏投资兴业或工作,支持工会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我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江苏省工人先锋号授予上述单位所属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部门。已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2022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苏省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名额为: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150个、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260个、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40个、江苏省工人先锋号550个。各推荐单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设区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全省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全面增强科技实力、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着力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级,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进制造强省、质量强省、数字经济强省建设,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全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大幅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保持社会长期稳定,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有效推进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推动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助力对口支援协作脱贫地区和省内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加快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坚定文化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提升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江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奋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做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推进疫苗研制和加快免费接种,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推荐评选省五一劳动奖和省工人先锋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1.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中,产业工人(在第一产业的农场、林场,第二产业的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电力、热气、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10%;农民工不低于1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2%;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机关和事业单位(含群众团体)中副厅局级(含)以上干部不参加推荐评选,各设区市推荐县处级干部不超过1名。要体现时代特征,注意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2.省五一劳动奖状和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中,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比例均不得低于35%;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中,企业班组不得少于70%。
3.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重大工程、促进区域发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职工,以及在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不能作为省五一劳动奖状和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其负责人不得作为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
(二)坚持民主推荐。
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其中,县级以下工会(含县级)实行差额评选程序,即先进行初始提名,再采用差额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所有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对象须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单位及职务和简要事迹。
(三)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设区市级和省三级公示。依据有关规定,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推荐省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审查同意。推荐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审查同意。推荐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须按规定征求统战部门、工商联的意见。有近五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及其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推荐对象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征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同意。推荐对象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的,须经所在地公安、外事(台办、港澳事务办)等部门审查同意。
(四)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的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伪造身份、事迹,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严守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
各推荐单位要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本系统推荐评选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强化过程管控,严把评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专项推进,不断提高推荐评选工作水平和成效。对于把关不严、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不予递补,取消相应推荐名额。
四、工作进度安排
各推荐单位于3月3日(星期四)前报送江苏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初审汇总表和事迹简介表电子版。经省总工会初审同意后,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各单位于3月15日(星期二)前报送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公示材料原件、推荐审批表、已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证明材料以及2个重点宣传对象事迹材料(不少于2500字)。
各推荐单位自行到江苏工会服务网下载推荐评选工作表格(http://www.jsghfw.com)。联系人:刘伟、李娟,联系电话:025-83536242(兼传真),邮箱:jsghjjb@126.com。
附件:2022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江苏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相关表格(点击下载):
3-2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获得者推荐审批表填表说明.doc
推荐江苏省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和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证明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