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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培育壮大数据产业 年均增速有望超过20%

到2027年,全省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发布时间:2024-11-18 浏览次数:


江苏工人报讯  “到2027年,全省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完成数据产业全链条布局,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引育1000家数据企业,形成1000个高质量数据集,打造2000个典型数据产品,建立50个数据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据产业生态更加完备等主要发展目标。”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和《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11月15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相关情况。

江苏省数据局副局长王万军介绍,《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主要有“突出数据产业全链条培育思路、突出持续深化改革和鼓励先行探索、突出制造强省和数据大省优势发挥、突出数据产业生态和支撑体系构建 ”4个特点。

该《意见》提出,我省推进出台江苏省数据条例,成立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构建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数据标准规范;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交易制度体系,探索构建价格形成和收益分配机制等。同时,鼓励各地开展产业发展创新实践,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加强典型案例推广等。

江苏省还重点就企业数据、行业数据价值释放等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注重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名企名牌,培育一批具有生态引领力的数据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加快数据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数据产业园区,引导各地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推动数据赋能千行百业,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支持城市数据空间建设,鼓励数据企业面向教育、养老、医疗、出行等场景,创新产品和服务。

《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共六章29条。具体有三大特点:

在全部整体授权方面: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数据主管部门供给本行业数据,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向运营主体供给数据,运营主体向各类开发主体集中提供可开发利用的公共数据资源,避免多头拿数,把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一次性以市场化、专业化方式向广大开发主体提供。

在统筹力度方面:两级主体统筹,一级运营主体由政府授权数据主管部门试点确定,二级开发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广泛参与,也就是管住一级、放开二级、搞活数据市场。省市统筹,县(市、区)级不分散搞授权运营,由设区市统筹,省市统建运营系统平台,作为全省数据加工共用的唯一授权运营域,避免多头建设、多次对接。

在数据运营与交易联动方面:把授权运营放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大局中设计和推进,同步建设全省“一块交易所牌照、一套交易规则、一个交易系统”的数据交易所,规定公共数据产品全部进场交易,由市场定价,实现授权运营与产品交易的无缝衔接,发挥市场决定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一体化数据市场。(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