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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完善“调裁审一体化”机制

深化劳动争议源头治理
发布时间:2024-07-10 浏览次数:




江苏工人报讯  日前,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部门出台《关于完善“调裁审一体化”机制深化劳动争议源头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推进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实施意见》明确,以健全调解、仲裁、诉讼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为重点,深化源头治理,推动多元调解,强化协同联动,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到2025年年底,基本形成具有淮安特色的“工作体系健全、预防措施有力、化解方式多元、衔接机制顺畅”的劳动争议诉源治理新格局。

据了解,《实施意见》主要从“注重源头预防、突出前端化解、强化衔接协作”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源头预防方面,从常态化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引导、引导用人单位构建劳动争议预防体系、健全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争议协调机制、强化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深入开展劳动争议隐患排查、完善劳动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比如,在强化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时,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发现、排查劳动领域风险隐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协同推进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落实,总工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可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并移送相关线索材料,由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就劳动用工违法线索及时研究会商,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前端化解方面,要求建立“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明确调解流程、规范运行机制、建立劳动争议案例库、定期研判会商等。其中,对于案件调解,要求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聚焦仲裁立案前这一时间节点,加大欠薪争议、集体争议、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等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力度。共建单位立足各自职责,选派业务能力精湛、工作责任心强的调解员参与调解,并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共同推进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

在强化衔接协作方面,要求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案件处理沟通、重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联动处理、联合培训、健全调解协议效力确认“五大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淮安新实践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吴新宇 卢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