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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定下2025年蓝天保卫战目标

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赵叶舟)2024年7月,省政府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这是我省继2014年《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为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指明方向。昨天,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新闻发布会,全方位解读《实施方案》。

在发布会现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单阳分享了一组“蓝天日记”对比图。“我们在固定时间、固定方位拍摄照片,能明显发现‘黄泥天’消失了,‘灰霾天’明显变少,‘水晶蓝’越来越多。”单阳介绍,2013年平均能见度为11公里,2023年增加到17公里,增幅达54.5%。

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后,江苏建立起覆盖全省、科学完整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十年多来,江苏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大气污染治理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到了进则胜、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环境质量改善到了推动实现由量变到质变跨越的新阶段。”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王军敏说。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实施方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立足江苏实际,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从结构调整特别是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挖掘更大的减排潜力。《实施方案》对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明确空气质量改善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总体达标,即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各设区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

江苏以占全国1.1%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6%的人口,产出了超过10%的经济总量。如何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协调统一,成为下一阶段江苏大气污染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实施方案》强化控煤炭、降能耗、增绿电“三大任务”,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聚焦货物运输结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油品“四大领域”,大力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抓好VOCs治理、园区高值压降、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提标改造、面源污染治理“五项重点”。

具体而言,结合江苏实际,《实施方案》提出“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力争达20%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力争提前一年在2024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等针对性目标要求,引领江苏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