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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15条举措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发布时间:2025-02-25 浏览次数:


江苏工人报讯 2月20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对《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作了简要介绍。据悉,《若干措施》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四个方面15条举措,让群众生育养育安心,让生育友好可感可及,努力托起万千家庭稳稳的幸福。

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群众最期盼的是生育补贴、生育服务、假期保障等政策,《若干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出了针对性支持政策举措,为生育减负、为生活提质。如,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一方面,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强调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如,全面落实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及生育津贴待遇政策。另一方面,落实好生育补贴制度。记者了解到,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今年3月1日起,我省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一次性加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去年7月1日起,我省已将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和分娩镇痛等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下一步,全省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医保和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有效减轻家庭生育负担。同时,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在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方面,我省将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将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在现行的对生育二孩、三孩补贴基础上,扩大到对生育一孩的给予50%的补贴。强调严格落实产假、延长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及相关待遇。

同时,继续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2个提升计划,进一步提高母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增加高品质、普惠型产科床位设置,做优生育医疗保健服务,持续提升群众生育服务体验。

强化医疗服务水平 教育、就业等多方面给予支持

在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若干措施》突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围绕加强妇女儿童医疗服务、托育服务、儿童发展和保护提出了多条措施,为“最柔软”的群体筑牢“最温暖”的健康港湾。

强化妇女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加强省市两级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到2025年,江苏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涉农区)全部建成妇幼保健院,加快健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按照每千名儿童2.5张充实儿科床位;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加大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力度,积极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大力发展托育服务:目前,全省有托位数超过36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超过4.1个,普惠托位占比超过65%;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发挥专家、媒体、群团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作用,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开展家庭养育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在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若干措施》多维度强化政策支持,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强化职工特别是女职工权益保障、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万森)